您好!欢迎光临东莞会计网
首 页 新闻聚焦 考试资源 办事指南 资料下载 来贴图吧 同城有约 会计求职 会计招聘 职场交流 会计代理
政策法规 - 独立审计 - 浏览法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发布日期:2006-8-9 15:17:51 作者: 出处: 浏览:3063
题,或特殊基础未得到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恰当的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四章  对财务报表组成部分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可能应委托人的要求对财务报表的一个或多个组成部分发表审计意见。这种类型的业务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业务予以承接,也可以连同财务报表审计一起承接。
  第十七条  在确定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的审计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与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相互关联,且可能对其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务报表项目。
  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从对财务报表组成部分出具审计报告的角度考虑重要性概念。
  第十九条  为避免信息使用者误认为对财务报表组成部分出具的审计报告与整套财务报表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委托人不应将整套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后。
  第二十条  对财务报表组成部分出具审计报告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指明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的编制基础,或提及规定编制基础的协议。
  审计意见应当说明财务报表组成部分是否按照指定的编制基础编制。
  第二十一条  如果已对整套财务报表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只有在组成部分并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部分时,注册会计师才可以对组成部分出具审计报告。

  第五章  对合同的遵守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二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可能应委托人的要求对合同的遵守情况出具审计报告。
  第二十三条  只有当合同遵守情况的总体方面与会计和财务事项相关,且在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范围内时,注册会计师才能承接该项业务。
  如果该业务的某些方面超越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  审计意见应当说明被审计单位是否遵守了合同的特定条款。

  第六章  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二十五条  为了满足某些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主要情况的了解,被审计单位可能依据年度已审计财务报表编制一份简要财务报表。
  只有对简要财务报表所依据的财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才可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第二十六条  简要财务报表应当冠以适当的标题,以指明其所依据的已审计财务报表。
  第二十七条  简要财务报表并未包含年度已审计财务报表中的所有信息。注册会计师在对简要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时,不应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等术语。
  第二十八条  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标题;
  (二)收件人;
  (三)指出简要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已审计财务报表;
  (四)提及对已审计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日期和意见类型;
  (五)审计意见段;
  (六)强调事项段;
  (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八)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九)报告日期。
  第二十九条  审计意见段应当说明,简要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其依据的已审计财务报表一致。
  如果对已审计财务报表出具了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即使对简要财务报表的编制表示满意,注册会计师仍应在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指出,简要财务报表依据的已审计财务报表已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三十条  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应当指出,为了更好地理解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工作的范围,简要财务报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或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信息附注中
共有 3 条法规 页次:2/3 分页: 9 7 1 2 3 8 : 转到
发布人:----- 】·【推荐好友】·【打印】·【顶部
相关法规
[金融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8号2006-09-06
[税费法规]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抵...2006-08-09
[税费法规] ·关于债转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6-08-09
[税费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东北地区军品和高新技术产品...2006-08-09
[税费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2006-08-09
相关评论 此处评论管理员不予回复,欢迎进入论坛讨论.
   系统暂时关闭评论功能!
最新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
 关于债转股企业有关税收政...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防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热门法规
 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关于粮油有关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
 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推荐法规
 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
 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
 关于实施《互联网药品交易...
 关于执行税收协定利息条款...
 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
赞助商链接
关于本站 代理记帐 友情链接 同时在线 版权声明 网络测速 东莞网址 东莞速达软件
Copyright © 2007 东莞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市互动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 粤ICP备 06094324号网络实名:东莞会计网